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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飞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7-11-21 16:22:52 发布机构:中飞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11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52)。 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15:00至2017年11月24日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17年11月1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1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哈尔滨中飞 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楼405室)。邮政编码:150060,信封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网络投票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杨宗璇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18945685130 传真号码;0451-8681110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89 2、投票简称:中飞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7年1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 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 姓名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11月21日16: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提案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 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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