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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金重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11-23 16:56:20 发布机构:大金重工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7-05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7 年11月1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6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金鑫先生和副总经理孙晓乐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金鑫先生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申请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孙晓乐先生因公司需要申请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公司其它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金鑫先生、孙晓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孙晓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其本人的董事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孙晓乐先生简历具体参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提议于2017年12月11日14:30在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中海地产广场-东塔502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 孙晓乐先生简历 孙晓乐先生,董事,198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 孙晓乐先生2001年9月~2004年7月就读于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 2004年7月~2006年3月在本公司任工程部职员;2006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孙晓乐先生现兼任北京金胤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孙晓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7,344股。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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