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莱特:关于公司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2017-11-23 17:50:36
发布机构:金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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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7-06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余运秀的告知函,余运秀于2017年11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120,000 股转让给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金谷・信惠1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谷・信惠13号”),转让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99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大宗交易的具体情况
1、股东大宗交易股份变动情况
(1)大宗交易卖出方:余运秀
卖出均价 卖出数量 卖出比例
股东名称 卖出方式 卖出时间
(元/股) (股) (%)
2017年11
余运秀 大宗交易 19.92 1,120,000 0.5999
月23日
小计 - - - 1,120,000 0.5999
注:交易价格为前一日(2017年11月22日)收盘价(20.97元)的95%
(2)大宗交易买入方:金谷・信惠13号
买入均价 买入数量 买入比
股东名称 买入方式 买入时间
(元/股) (股) 例(%)
2017年11
金谷・信惠13号 大宗交易 19.92 1,120,000 0.5999
月23日
小计 - - - 1,120,000 0.5999
2、股东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030,000 4.8366 7,910,000 4.2367
余运秀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20,000 0.5999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10,000 4.2367 7,910,000 4.2367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120,000 0.5999
金谷・信惠 其中:
13号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120,000 0.59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本次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定价为市场公允价格,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不涉及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金谷・信惠13号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
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余运秀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小荣已故配偶的母亲,但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金谷・信惠13号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3、本次交易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余运秀通过继承的方式继承公司前控股股东田畴先生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并于2016年3月10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08)中作出如下股份锁定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7年1月29日履行完毕)(2)本人自继承田畴所持有金莱特股份之日起,承诺按继承比例继续履行田畴的所有股份锁定承诺。其中,本人所继承的首发前个人限售股解禁后的第1年及第2年每年减持金莱特股份数量不超过金莱特上一年度末总股本的 0.6%,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余运秀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备查文件
1、余运秀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