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126 股票简称:
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7―044
杭州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 11月 25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15,1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年 11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刊登的《杭钢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6-043 )。
在此期间,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共94,800 万元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2017年11月23日,公司已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款
项 94,800 万元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主办人。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国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
2、《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对账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11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