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7-11-23 19:16:13
发布机构:新大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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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 2016-098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拟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
国能”) 7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始出资 7000 万元。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以现金 30,348.70 万元收购完成了关联方平
煤股份持有的平煤隆基 50.20%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与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的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
易。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落实集团构建产业新体系,推动光伏产业良性发展,进一步增强新能源
新材料产业市场竞争力,公司拟以现金购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平
煤国能 70%的股权, 股权收购价格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始出资 7000 万元。
( 二) 交易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通过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孙毅、于泽阳 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本次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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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尚需通过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 一)关联关系说明
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 20.02%的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0006831742526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铁山
注册资本: 1,943,209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12 月 3 日至 2058 年 12 月 31 日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经营范围: 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
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
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
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
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
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
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
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
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
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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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
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
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5,105,765,506.35 144,613,796,345.20
负债总额 127,751,771,667.78 119,354,821,559.58
所有者权益 27,353,993,838.57 25,258,974,785.62
项目 2017 年 1-9 月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90,514,945,607.26 112,083,992,642.73
营业利润 674,529,626.92 -1,978,511,849.97
净利润 625,111,722.71 -2,063,068,456.08
注: 2016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 2017 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4MA44ECK47F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宏伟
注册资本: 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 2017 年 09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09 月 22 日至 2047 年 09 月 21 日
住所: 新乡市凤泉区产业集聚区。
经营范围: 电池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系统集成, 锂电池销售;
电池货物进出口; 大容量动力锂电池制造。
股权结构: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5.15%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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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2017 年 10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00,000,000.00
负债总额 0.00
所有者权益 100,000,000.00
项目 2017 年 1-10 月
营业收入 0.00
营业利润 0.00
净利润 0.00
注: 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9 月份,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尚未开展业务经营。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始出资 7000 万
元。 因标的公司刚成立,注册资本已全部出资到位,尚未开展业务经营,无需进
行资产评估。
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完成后,平煤国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
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平煤国能后,能够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协同效应,促进锂电产业
做大做强,符合公司的新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丰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
公司产业链条, 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以现金 30,348.70 万元收购完成了关联方平煤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
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国能电池科技
有限公司
河南平煤国能锂电有限公司
7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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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持有的平煤隆基 50.20%的股权。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与中国平煤神马集
团的其他关联交易,亦不存在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
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后,同意将该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布的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股权收购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收购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收购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 标的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原始出资 7000 万元。标的
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
4、 公司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旗下新能源、 新材料、节能环保业务的专业
化整合和产业化发展的唯一平台,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节能环保产业将得到强
化, 有利于丰富并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完善公司产业链条,不断增强公司的核心
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5、 公司本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
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收购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收购的总体安排。
九、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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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