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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58:红阳能源关于公司大股东三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7-11-23 19:21:57 发布机构:红阳能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758 证券简称:红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7-097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三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 23日,本公司收到公司大股东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三个月内不减持红阳能源股份的函》 ,具体内容如下:西藏山南锦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锦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家企业作为一致行动人,共持有红阳能源股份129,064,592股,占红阳能源总股本的9.69%,其中64,532,296股限售股已于2017年11月17日上市流通。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同时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三家企业一致承诺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止,三个月内不减持红阳能源股份。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关于三个月内不减持红阳能源股份的函。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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