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汇发展: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9-02 22:20:29
发布机构:双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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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16-34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漯河市双汇路1号双汇大厦二楼会议室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日下午15:00
5、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万隆先生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7人,代表股份数为2,521,41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0人,代表股份数为2,441,313,9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7人,代表股份数为80,096,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理人)共109人,代表股份数为103,811,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议案表决结果:
(1)议案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2016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151,463,456.36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56,287,168.59元,其中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为5,804,823,712.23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6年6月30日公司扣除拟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3,299,558,284股为基数,从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中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9.00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利润2,969,602,455.60元,尚余4,986,684,712.99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
同意票2,521,346,756股,反对票400股,弃权票62,9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748,2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6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2)议案二:《关于增加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票103,701,720股,反对票13,750股,弃权票96,1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701,7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反对13,7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9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何科、刘松涛、胡运功、李向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三:《关于签订
的议案》
同意票86,468,451股,反对票17,331,419股,弃权票11,7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6,468,4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29%,反对17,331,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0%,弃权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何科、刘松涛、胡运功、李向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议案四:《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双汇大昌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同意票103,638,470股,反对票82,900股,弃权票90,20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3,638,4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反对8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弃权9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罗特克斯有限公司、万隆、王玉芬、乔海莉、何科、刘松涛、胡运功、李向辉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小满 靳明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