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远银海: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7-11-26 17:10:34
发布机构:久远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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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7 证券简称:久远银海 公告编号:2017-069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
3、本次会议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11月24日下午14:
3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会议召开的通知已分别于10月9日和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及更正公告。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11月24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慧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股份106,224,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66.3901%,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06,223,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389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6%。
2、其中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224,1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151%。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董事候选人张海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179,190,9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68.691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5,480,5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983%。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02选举董事候选人靳建立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179,190,4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68.690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5,480,0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961%。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凌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69,739,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65.65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32,094,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95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董事候选人徐楷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69,739,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65.65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32,094,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95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05 选举董事候选人李慧霞女士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69,739,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65.65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32,094,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95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1.06 选举董事候选人连春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情况:69,739,5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65.653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32,094,72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1955%。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选举张海先生、靳建立先生、李凌先生、徐楷先生、李慧霞女士、连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李海燕女士、沈浩先生、路海先生、王卒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李海燕女士、沈浩先生、路海先生、王卒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飞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06,223,6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3,223,6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2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06,223,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3,223,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2.03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秦志光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106,223,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99.999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3,223,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选举李飞先生、冯建先生、秦志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腾文女士和周明天先生因连续担任两届独立董事且任期届满,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张腾文女士和周明天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侯春梅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196,934,0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185.394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3,223,6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8%。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3.02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冯梅女士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60,867,9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57.30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3,223,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3.0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周凯先生为公司监事
表决情况:60,867,9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57.301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23,223,15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
表决结果:该子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选举侯春梅女士、冯梅女士、周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樊飞先生、唐定勇先生因任期届满将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亦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公司对樊飞先生、唐定勇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