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飞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7-11-27 19:49:16
发布机构:中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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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4日披露
了高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资”)《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26),计划在可减持之日起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
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835%。
高新投资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6,1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7488%。
2017年8月25日,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公司收到高新投资出具的《减
持股份告知函》。高新投资累计减持股份69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5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
2017年9月6日,公司收到高新投资出具的《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
9月6日,高新投资减持股份共计900,000股,达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过半,
且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0.9917%(约占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2017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高新投资的《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2017年 11月25日,高新投资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00,0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累计减持不超过1,8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983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
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届时
最近一期的(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价格。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公司总股本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股)
集中竞价 2017年6 24.56 104,000 0.1146%
月20日
集中竞价 2017年6 24.23 62,700 0.0691%
月21日
集中竞价 2017年6 24.17 47,600 0.0525%
月22日
集中竞价 2017年6 23.49 85,700 0.0944%
高新投资 月26日
发展有限 集中竞价 2017年6 23.84 119,200 90,750,000 0.1313%
公司 月27日
集中竞价 2017年6 23.54 105,000 0.1157%
月29日
集中竞价 2017年6 23.71 170,700 0.1881%
月30日
集中竞价 2017年9 25.30 181,025 0.1995%
月4日
集中竞价 2017年9 25.02 24,075 0.0265%
月5日
合计 900,000 90,750,000 0.9917%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124,500 6.7488% 5,224,500 5.7570%
高新投资发 其中:
展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24,500 6.7488% 5,224,500 5.7570%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高新投资的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动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情形。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督促高新投资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事项与高新投资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后,高新投资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本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高新投资出具的《关于中飞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