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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地B:关于宝湾控股接受华润信托永续债权投资的公告  

2017-11-28 19:20:51 发布机构:-- 我要纠错
1 股票代码: 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 B 公告编号: 2017-87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宝湾控股接受华润信托永续债权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之控股子公 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 拟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润信托”)签订《 华润信托・瑞丰四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永续债权投资 合同》 (以下简称“永续债权投资合同”) , 涉及华润信托发起信托计划,以信托 贷款的形式(即宝湾控股与华润信托签订《可续期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信 托贷款合同”))进行永续债权投资,投资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 无固定期限。 2、 2017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通讯会议,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 关于宝湾控股接受华润信托永续债权投 资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 交易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名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2.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第 10-12 层 3.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资本: 600000 万元人民币 5. 法定代表人:刘晓勇 6. 成立日期: 1982 年 8 月 24 日 7.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 2 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 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 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 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 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8. 股权结构:华润信托的股东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与华润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本次交易涉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永续债权投资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永续债投资合同约定 华润信托以可续期信托贷款的形式提供投资资金, 其核心条款内容与信托贷款合同 核心条款具有相同含义, 涉及内容如下: 1. 投资金额及用途:本次投资金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 一次性发放。该资金可 用于宝湾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及鄂州葛店宝湾物流项 目、咸阳宝湾物流一期项目等主要物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2. 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同“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可续期, 初始投资期限为三年,届满后,每一年为一个延续投资期限,由宝湾控股选择是否 延续投资期限。 3. 投资利率: 本次投资资金发放之日(含)起至满 3 年之日(不含)的期间,即第 1-3 年,投资利率不高于 6.5%/年;投资资金发放满 3 年之日(含)起至其满 4 年之日(不含) 的期间,即第 4 年,投资利率不高于 10.5%/年;投资资金发放满 4 年之日(含)起至其满 5 年之日(不含)的期间,即第 5 年,投资利率不高于 14.5%/年;投资资金发放满 5 年之 日(含)起至其满 6 年之日(不含)的期间,即第 6 年,投资利率不高于 18.5%/年;投资期 限超过 6 年的,自第 7 年起投资利率统一为 18.5%/年。 4. 利息支付: 投资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宝湾控股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即将应 付的当期利息以及按约已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 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构成宝湾控股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若宝 湾控股选择延期支付利息的,则公司应在当期结息日前 10 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没有明确的到期期限, 宝湾控股可将应付利息递延至次年支付且不 3 受递延次数的限制,即本次投资合同条款中宝湾控股没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 给其他单位的合同义务,也没有包括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单位交换金融资产或 负债的合同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本次 交易在会计处理上符合确认为权益工具的条件,故宝湾控股将其作为权益工具计入 公司所有者权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本次交易旨在根据宝湾控股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获取经营资金,用于宝湾控股 及其下属子公司物流项目开发建设,有助于更好地推进项目建设,促进公司经营发 展。 3.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相关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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