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568 证券简称:
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17-074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11月30日,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7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服务报酬标准。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