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06:华懋科技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2017-11-30 20:07:16
发布机构:华懋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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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1月29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转让方)》、《简式权益变动(受让方1)》《简式权益变动(受让方2)》里有关内容表述有误,现予以更正。
(一)上述《简式权益变动(转让方)》里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之“(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持股情况”中涉及到金
威国际及受让方持有华懋科技的股份情况
原内容为:
信息披露义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务人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金威国际 126,787,500.00 53.685% 101,516,700 42.985%
蔡学彦 0 12,280,800 5.2%
张初全 375,000 0.159 13,365,000 5.659%
现更正为:
信息披露义 股份转让前 股份转让后
务人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金威国际 126,787,500.00 53.685% 101,516,700 42.985%
蔡学彦 0 12,280,800 5.2%
张初全 375,000 0.159% 13,365,000 5.659%
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原内容为:是□否□ 注:不适用
现更正为:是□否√
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是否已得到批准”
原内容为:是□否□ 注:不适用
现更正为:是□否□ 不适用√
(二)上述《简式权益变动(受让方1)》里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股份变
动计划”
原内容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
存在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
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原内容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金威国际以 27.8 元/股的价格受让金
威国际持有的华懋科技12,990,000股股份。
现更正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张初全以 27.8 元/股的价格受让金威
国际持有的华懋科技12,990,000股股份。
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原内容为:是□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
在有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是□否√
(三)上述《简式权益变动(受让方2)》里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之“(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股份变
动计划”
原内容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
存在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
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原内容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金威国际以 27.8 元/股的价格受让金
威国际持有的华懋科技12,280,800股股份。
现更正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蔡学彦以 27.8 元/股的价格受让金威
国际持有的华懋科技12,280,800股股份。
3.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原内容为: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存在
有继续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现更正为:是 □否√
除上述更正外,原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