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01 22:55:02
发布机构:中钢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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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17-92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7年12月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33,046,8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33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686,124,2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59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922,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
46,922,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6,922,6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39%。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情况如下:议案一、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累积投票)(1)选举陆鹏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95,396,950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陆鹏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72,718股。
(2)选举王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5,396,950股, 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王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72,718股。
(3)选举董达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5,396,950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董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272,718股。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表决、累积投票)
(1)选举田会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3,090,870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田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638股。
(2)选举朱玉杰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3,090,870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朱玉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638股。
(3)选举徐金梧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3,090,870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徐金梧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638股。
(4)选举季爱东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3,090,870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季爱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966,638股。
议案三、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逐项表决、累积投票)
(1)选举何海东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700,009,109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何海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884,877股。
(2)选举王立东先生为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699,960,709股,达到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1/2以上,王立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836,477股。
议案四、关于公司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签署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46,874,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9%;反对4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874,2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69%;反对4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特别决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33,046,8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922,6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谭四军、黄娜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