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沪市A股 > 正文

600232:金鹰股份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新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17-12-04 16:59:21 发布机构:金鹰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7-044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新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傅缀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傅缀芳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傅缀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傅缀芳女士在公司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傅缀芳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障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施季清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施季清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施季清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证券部 电话:0580-8021228 传真:0580-8021228 邮箱:jerryshi@cn-goldeneagle.com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4日 附件:施季清先生简历 施季清,男,198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年7月至今任职于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进出口部部门经理等,现任公司证券部助理。 施季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