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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677:航天通信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2017-12-04 19:07:08 发布机构:航天通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677 证券简称:航天通信 编号:临2017-059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收到一审判决书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公司为案件被告 ●涉案金额:3132.51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尚无法判断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本公司;被告二:本公司之北京科技分公司 2017年3月21日,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 2017陕01民初字第237号),因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向该法院递交了起诉状。根据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诉状,其陈述如下:2016年5月至6月间,原告与北京科技分公司签订《购销合同书》21份,约定原告向北京科技分公司出售西门子配件若干,合同总价为39,156,359.68元,付款方式为公司北京科技分公司付 20% 预付款后,90日内支付剩余80%货款。合同签订后,原告将货物交付,但北京科技分公司支付了约20%货款7,831,271.93元,剩余约80%货款31,325,087.74元未支付。由于北京科技分公司是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诉本公司对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其诉讼请求如下: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 31,325,087.74 元;判令被 告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514,775.61元 (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年息 4.35%计算,自2016年10月7日起暂计算至2017年2月20日);诉讼费用及保 全费由被告承担。 本次诉讼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涉及诉讼事项公 告(编号为临2017-010号). 二、诉讼判决情况 2017年12月4日,公司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 书》((2017)陕01民初字第237号)。法院认定原告没有履行供货义务,其 要求公司及北京科技分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公司主张解除原告与北京科技分公司签订的21份《购销合同书》,法院予以支持;北京科技分公司反诉原告要求退还已支付原告预付款及利息,法院对退还预付款予以支持,但对利息部分没有支持。 判决情况具体如下: 1.解除原告与北京科技分公司之间于2016年5月3日至2016年6月28日 签订的21份《购销合同书》; 2.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北京科技分公司预付款 7,831,271.93元; 3.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4.驳回北京科技分公司其余反诉请求; 5.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6.案件受理费,本诉200,999元(原告预交),反诉34,383元(北京科技分 公司预交)共计235,382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35,382元,北京科 技分公司负担5000元。原告与北京科技分公司负担部分在执行本判决时一并支 付对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公司收到的判决书为一审判决结果,目前尚未生效,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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