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能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2017-12-05 19:36:38
发布机构:建投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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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224号)核准,2014年7月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主承销,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470,588.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1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8.80元,扣除承销费用12,201,3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7,798,698.80元,于2014年7月17日由招商证券汇入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营业部开立的572010100100673284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利安达验字[2014]第103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该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887,798,698.80元,
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账面余额0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于2014年8月6日发布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于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3
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4年8月14日,本公司、招商证券与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签署《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之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或者偿还银行贷款,并在兴业银行石家庄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7201010010067328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公司实际用于向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87,798,698.80 元。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887,798,698.8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87,798,698.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87,798,698.8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其中:2014年:887,798,698.8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 项目达到
承诺投实际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金额与募预定可使用
序号资项目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集后承诺 状态日期
项目 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补充流未变 887,798,698.80 887,798,698.80887,798,698.80887,798,698.80887,798,698.80 887,798,698.80 0.00 不适用
动资金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序 累计产能利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号 项目名称
1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的有关内容对照 公司于2014年度报告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披露4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本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无差异。
五、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2017年9月30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经按照承诺
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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