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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海防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7-12-05 21:09:39 发布机构:上海佳豪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7-128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天海防务”)于2017年12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佳船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船企业”)的《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现将有关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计划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佳船企业。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定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拟增持金额:计划增持总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5、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将结合市场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6、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司完成对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后的12个月内。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 1、刘楠先生本人直接持有公司178,524,59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60%,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佳船企业为刘楠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85,915,2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第1页 证券代码:300008 证券简称:天海防务 公告编号:2017-128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佳船企业共计持有公司264,439,8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55%。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佳船企业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刘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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