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893:航发动力关于股东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2017-12-07 16:20:33
发布机构:中航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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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3 股票简称:航发动力 公告编号:2017-89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方增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7日发布了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方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41号),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航发”)或其控制的下属单位计划自2017年6月7日起6个月内,择机增 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为3,000万至10,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上述增持计划期间内,中国航发下属子公司中国航发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发资产”)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77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1%, 投入资金4,807.86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公司于2017年12月7日接到中国航发通知,中国航发于2017年12月7
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控制的下属单位。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增持主体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本次增持(国家无偿划转或协议转让除外)。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的金额:增持金额为3,000万至10,000万元人民币。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7年6月7日起6个月内。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
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上述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增持主体:中国航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增持情况具体如下:
购买 月份 交易 交易 交易数量 交易金额 价格区间 占总股本
主体 方向 方式 (股) (万元) (元/股) 比例(%)
航发 2017.6 买入 集中 1,437,700 3,814.14 26-26.95 0.0639%
资产 竞价
航发 2017.8 买入 集中 303,200 882.49 29.05-29.1 0.0135%
资产 竞价
航发 2017.9 买入 集中 38,000 110.83 29.11-29.27 0.0017%
资产 竞价
合 计 1,778,900 4,807.86 26-29.27 0.0791%
航发资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航发资产累计增持金额为4,807.86万元。至此,中国航发增
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发持有公司140,712,945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6.25%;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发西安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96,635,1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2%;中航发动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发动机控股”)持有公司205,601,2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4%;中
国航发贵州黎阳航空发动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9,050,5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1.74%;航发资产持有公司1,778,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1%。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83,778,839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持股比例为43.73%。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中国航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最后一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