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汀科技: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2017-12-08 18:19:07
发布机构:昆汀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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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71115 证券简称:昆汀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增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昆汀科技
股票代码:8711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日期:2017年12月0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下称《管
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下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
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
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除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桂发祥
昆汀科技、挂牌指 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2017年12月07日,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
方式受让昆汀科技562,000股,桂发祥权益变动前持
有昆汀科技股份数量为1,763,000股,变动后持股数
量为 2,325,000股,其持股比例由 13.81% 增持到
18.21%。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3103368983M
类 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辉忠
注册资本 12,8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4年09月20日
住 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
营业期限自 1994年09月20日至 长期
经营范围 糕点(烘焙类糕点、油炸类糕点、蒸煮类糕点、熟
粉类糕点、月饼)生产;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
儿配方奶粉)批发兼零售;工艺品零售;柜台租赁(以上经营范围涉
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
的按规定办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06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如下:
占公司已 所持有股份 股东持股
信息披露义 股份 股份种 股份数量 发行股份 性质及性质 变动达到 权益变动
务人 名称 类 (万股) 比例 变动情况 规定比例 方式
的日期
天津桂发祥
十八街麻花 昆汀 人民币 176.3 13.81% 无限售条件 2017年12 协议转让
食品股份有 科技 普通股 股份 月07日
限公司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桂发祥在2017年12月 07
日增持所持有昆汀科技无限售流通股5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4.40%,持股比例由13.81%增至18.21%。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并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昆汀科技于 2017年 3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截至 2017年 12月 07 日(本次权益变动发生
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桂发祥持有公司股份1,763,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3.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桂发祥于2017年12月07日通过协议转让增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桂发祥持有公司 2,32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
二、本次权益变动于2017年12月07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交易实现,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 转让前情况 转让股 受让股份 权益变动 转让后情况
露义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份数量 数量(股) 达到规定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人 (股) 例(%) (股) 日期 (股) (%)
天津桂
发祥十
八街麻 1,763,000 13.81% 0 562,000 2017年12 2,325,000 18.21%
花食品 月07日
股份有
限公司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昆汀科技股
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
份均为限售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
的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转让人上海安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约定转让股份数为1,000,000股,本次转让股份数为362,000股,转
让股份过户的完成时间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与转让人张远
帆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股份数为350,000股,本次为
首期转让股份,股份数为200,000股,首期转让股份过户的完成时间
不得晚于2017年12月31日;不存在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
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
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相关规定信息披
露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披露义务人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查地点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08日
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08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杭州昆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
在地 园路2号5幢1208-1211单元
股票简称 昆汀科技 股票代码 871115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2号
有限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量变化 减少□ 动人 无√
不变,但持有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务人是否为 是□
否为公众公司第一 否√ 公众公司实 否√
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赠予□ 继承□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公 1,763,000股,占比:13.81%
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后比例 2,325,000股,占比:18.21%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
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是□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众公司的负债, 是□ 否√ 不适用□
未解除公众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众公司利益的其他
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己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7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