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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33:东湖高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2-08 20:51:32 发布机构:东湖高新 我要纠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湖高新 股票代码:600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卫平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7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声明......7 第八节备查文件......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8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江通信 指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东湖高新、上市公司 指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注册资本:1.98亿元 法定代表人:吕卫平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42000030019146XY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经营期限:1996年01月02日至2026年01月02日 主要股东名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 邮编:43007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吕卫平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任伟林 副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余波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李荣华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是 吴海波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是 熊向峰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王仁祥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汤湘希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温世扬 独立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人除持有东湖高新股份外,还持有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长飞光纤光缆”,港股,股票代码“06869”)17.58%的内资股股份。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由于东湖高新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工作,导致长江通信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在该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湖高新股份33,640,685股,占东 湖高新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634,257,784股的5.30%。 2017年12月9日,东湖高新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 变动公告》,东湖高新的总股本由634,257,784股变更为725,779,521股。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湖高新33,640,685股,占东湖 高新总股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东湖高新股份33,640,685股,占 东湖高新总股本725,779,521股的4.64%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至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长江通信持有东湖高新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2、长江通信持有东湖高新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东湖高新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降至4.64%,不再为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七节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在地 武汉市 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东湖高新 股票代码 600133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市 名称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股比例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二级市场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持股数量未变,持股比例因上市公司 股本变动而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33,640,685股,占东湖高新非公开发行前总 的股份数量及占 股本634,257,784股的5.30%。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普通股 披露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0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数量:33,640,685股,占东湖高新非公开发行后总股 比例 本725,779,521股的4.6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否√ 个月内增持或减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是□否√ 该上市公司 A股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增持时是 是□否□不适用√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吕卫平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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