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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2017-12-10 16:34:19 发布机构:高新兴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7-134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兴”或者“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珠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93号)核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1)。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资产过户及后续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 2017年12月8日,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兴物联”)的 84.07%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已经完成,深圳市 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中兴物联的股东变更。公司原持有中兴物联 11.43%的股 权,本次变更后,本公司持有中兴物联95.5%的股权。 (二)后续事项 公司向凯腾投资、亿倍投资、亿格投资、亿泰投资发行的43,714,595股人民 币普通股尚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尚需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高新兴本次重组的实施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高新兴已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标的资产相关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高新兴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高新兴尚需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如期支付现金对价,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期限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宜,尚需就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办理登记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尚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等,并按证券监管部门要求予以公告。 (二)法律顾问意见 1、本次重组已获公司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交易各方有权实施本次重组。 2、本次重组之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合法有效。 3、在交易各方按照相关协议和承诺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3、《变更(备案)通知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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