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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829:人民同泰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10 17:54:27 发布机构:人民同泰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829 证券简称:人民同泰 编号:临2017-056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披露《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5),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至2017年12月27日,公司股票累计停牌将满3个月。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哈尔滨市国资委”)正在筹划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药集团”)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按照哈尔滨市国资委要求,为保证哈药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哈药股份、人民同泰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须在获得哈尔滨市国资委事前审核同意后再行对外公告。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12月28日前披露重组预案。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自2017年12月2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继续停牌,并就相关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还在进展过程中,现阶段交易各方尚未达成具有约束力的交易协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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