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2017-12-11 17:06:44
发布机构:新大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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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16-110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暨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根据业务开展需求,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期限3年。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保证担保。平煤隆基拟与华融租赁、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就租赁物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平煤隆基按照约定向华融租赁分期支付租金。保证担保的范围以三方协议约定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项目方案介绍
(一)出租人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茂大厦六、七楼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592,676.075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开展经银监会批准的金融租赁业务及其他业务
华融租赁的控股股东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5.59%的股权,除此之外,与公司无其他关联关系,不会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二)承租人情况介绍
承租人名称: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产业集聚区(襄业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梁西正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的设计、研发、集成及运行管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平煤隆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0.20%的股权。
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7年9月30日 2016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1,080,906,972.68 390,029,104.54
负债总额 488,151,147.31 1,559,129.85
所有者权益 592,755,825.37 388,469,974.69
项目 2017年1-9月 2016年度
营业收入 331,961,190.06 0.00
净利润 -5,114,149.32 -2,130,025.31
注:2016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7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单晶硅电池片配套生产设备
2.融资金额:3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利率:月利率4.3541‰
5.租赁期限:3年(36个月)
6.租金及支付方式: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分12期,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赁
期限内每期以双方约定的额度偿还租金,租金在每期末支付。
7.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租赁公司所有;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公司按留购名义货价(人民币1元)支付款项后租赁设备所有权归还公司。
8.担保方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承租人):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4.保证担保范围:债务人(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购买合同项下对债权人(出租人)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项下全部租金、违约金、经济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租赁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三、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能够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平煤隆基资产负债结构,盘活其固定资产,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保证公司2GW单晶硅电池片项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
通过了《关于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担保。
平煤隆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平煤隆基本次交易对方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业务运营规范。平煤隆基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针对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申请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提供担保事项,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平煤隆基本次交易对方华融租赁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业务运营规范。
通过融资租赁业务,优化平煤隆基资产负债结构,增加长期借款比率,盘活其固定资产,切实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2GW单晶硅电池片项目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平煤隆基向华融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同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平煤隆基本次向华融租赁进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平煤隆基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本次融资并接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融资及接受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平煤隆基通过融资租赁向华融租赁申请融资,并同意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为其上述业务提供担保,亦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均未发生过为其他外部单位及个人提
供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3,952.57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24.6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7.09%。
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3,962.57万元,
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权提供反担保60,000万元,全资
子公司易成新材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00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
公司恒锐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9,694万元,全资子公司易成新材
为全资子公司恒锐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金额为9,296万元。上述担保均履
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