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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莱特: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12-11 19:01:50 发布机构:雪莱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7-148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7年12月11日收到公司股东陈建顺先生签署的《关于增持雪莱特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雪莱特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雪莱特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陈建顺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12日起6个月内(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增持计划情况说明 1、增持人:股东陈建顺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建顺 董事、副总裁 82,676,298 11.32 2、增持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雪莱特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雪莱特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5、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期间:2017年1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 8、相关承诺:陈建顺先生承诺,自增持公司股份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计划系陈建顺先生个人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陈建顺先生股份变动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陈建顺先生签署的《关于增持雪莱特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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