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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盛科技: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12-13 18:18:21 发布机构:鸿盛科技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2481 证券简称:鸿盛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张家港鸿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张家港鸿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 11月1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0000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实 际每10股派0.83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0000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000,000股。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12 月2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12月20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公告编号:2017-049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12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12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2,375,000 25.78% 3,093,750 15,468,750 25.78% 无限售流通股 35,625,000 74.22% 8,906,250 44,531,250 74.22% 总股本 48,000,000 100% 12,000,000 6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半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13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巨桥村 联系人:高利丰 电话:0512-56927503 传真:0512-58435776 张家港鸿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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