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盛科技: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12-13 18:18:21
发布机构:鸿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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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2481 证券简称:鸿盛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张家港鸿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张家港鸿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
11月12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50000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
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实
际每10股派0.830000元,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
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4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70000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000,000股。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年12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12
月2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12月20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公告编号:2017-049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12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12月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数(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股数(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2,375,000 25.78% 3,093,750 15,468,750 25.78%
无限售流通股 35,625,000 74.22% 8,906,250 44,531,250 74.22%
总股本 48,000,000 100% 12,000,000 60,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6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半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13元。
八、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巨桥村 联系人:高利丰
电话:0512-56927503 传真:0512-58435776
张家港鸿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