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菱科技: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7-12-13 18:53:13
发布机构:八菱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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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7-107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因筹划资产收购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证券代码:002592)自2017年11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9),2017年11月2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2)。停牌期间,经公司与相关方商讨和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资产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4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04),2017年12月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与公司无关联的第三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初步拟定采用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等合法方式进行,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3、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公司属于汽车相关行业。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7年11月17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股份种类
1 杨竞忠 94,766,049 33.45 人民币普通股
2 顾瑜 24,688,427 8.71 人民币普通股
3 黄志强 18,664,089 6.59 人民币普通股
4 陆晖 15,561,798 5.49 人民币普通股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5 中海信托-八菱科技员工 13,484,121 4.76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 9,933,789 3.51 人民币普通股
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7 黄安定 9,099,170 3.21 人民币普通股
8 任宁 6,631,527 2.34 人民币普通股
9 程启智 6,585,462 2.32 人民币普通股
10 文丽辉 5,893,168 2.08 人民币普通股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股份种类
1 杨竞忠 71,834,788 35.18 人民币普通股
2 陆晖 15,561,798 7.62 人民币普通股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 中海信托-八菱科技员工 13,484,121 6.60 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
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 9,933,789 4.87 人民币普通股
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5 黄安定 9,099,170 4.46 人民币普通股
6 任宁 6,631,527 3.25 人民币普通股
7 文丽辉 5,893,168 2.89 人民币普通股
8 韦秋燕 4,678,585 2.29 人民币普通股
9 黄志强 4,666,022 2.29 人民币普通股
国海证券-工商银行-国
10 海金贝壳员工持股2号集 3,615,134 1.77 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产管理计划
三、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申请继续停牌的情况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与重组相关方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目前,中介机构已经进场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预计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在 2017年 12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进重组项目进展,争取在2018年1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公司未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董事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19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方将继续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
鉴于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