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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2017-12-13 20:03:14 发布机构:易事特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227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 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26),张晔女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自2017年12月11日起未来一个月内,拟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 2017年12月1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何思模之配偶张晔女士增持公司 股份的通知,张晔女士于2017年12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32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4%,增持金额 为2,457.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主体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成交均价 (万股) (万元) (元/股) 张晔 2017年12月13日 集中竞价 320 2,457.63 7.68 二、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张晔女士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何思模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前,张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2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8,21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64%。 本次增持后,张晔女士直接持有公司443.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9%,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48,539.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78%。 自公司上市至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张晔女士承诺自增持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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