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525:长园集团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2017-12-14 17:40:01
发布机构:长园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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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716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7年12月13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770万股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经完成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的审核和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确定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7年 11月2 日,向 194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2017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长园集团关于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进展公告》,在授予过程中,激励对象王刚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授予的 3 万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王健因个人原因调减 0.5 万股限制性股票,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1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770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11月2日
2、授予价格:9.63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总部(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及核心营销人员合计193人
4、实际授予人数及数量:本次授予对象193人,授予数量770万股。
5、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新股。
6、激励对象授予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数量 占本次授予 占授予时总
(万) 总数比例 股本的比例
在公司总部(含控股子公司)
1 任职的核心管理、核心技术及 770 100.00% 0.58%
核心营销人员合计193人
合计 770 100.00% 0.58%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4 年。
(二)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即行锁定,不得转让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24个月和 36 个月,均自授予之日起计算。
(三)解锁安排: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分
3 期解锁,每期解锁的比例分别为 30%、30%和 40%,实际可解锁数量应与激
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年 11月 24日出具了
[2017]000858 号验资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截
至 2017年 11月 22 日发行人证券登记查询证明,认为公司原股本为人民币
1,317,311,352.00元,根据长园集团2017年9月1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2017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实际情况,
长园集团向连铁军等19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773.5万股限制性股票。在认缴过
程中,激励对象王刚放弃认购3万股,王健调减0.5万股,长园集团实际向193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770 万股限制性股票。因此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计
7,700,000.00元,由连铁军等193名激励对象按每股9.63元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A股)7,7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17年11月22日止,长园集团已收到连铁军等193名
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额人民币柒仟肆佰壹拾伍万壹仟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700,000.00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长园集团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317,311,352.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大华验字
[2016]00115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至2017年11月22日止,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人民币1,325,011,352.00元,股本人民币1,325,011,35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2017年12月13日,公司授予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授予不产生任何影响。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7年12月13日出具
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显示: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737,039 7,700,000 79,437,039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45,574,313 0 1,245,574,313
总计 1,317,311,352 7,700,000 1,325,011,352
注:公司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未解锁和已冻结限制性股票334,200股处于资料准备
阶段,尚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回购注销。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2日进行授予,授予日价格为每股18.69元,且实际授予数量为770万股的情况下,计算得出本次股权激励授予在各等待期的资产负债表日记入成本和费用的金额估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 总计
摊销金额 678.24 3,720.64 1,802.19 775.13 6,976.20
①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锁的情况;②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③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将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同时,若考虑本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激励作用,公司业绩的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