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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7-12-15 12:46:05 发布机构:精锻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58 证券简称:精锻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5 日和2017年12月14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大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投 资”)函告,大洋投资于2017年10月23-2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 统出售其在2015年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向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 235.9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826%;2017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股票共计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53%。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2017年10月23-25日 15.15 235.95 0.5826 大洋投资 大宗交易 2017年12月14日 13.50 800.00 1.9753 合计 1035.95 2.5579 2、股东本次公告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公告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公告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万股) (%) (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9584.075 48.3557 18548.125 45.7978 大洋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584.075 48.3557 18548.125 45.797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大洋投资于2017年10月23-25日期间减持的235.95万股股票,系其通过证 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向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的股票,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减持规定。 2、大洋投资的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大洋投资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本次公告减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大洋投资承诺未来六个月内不再减持。 三、备查文件 1、大洋投资出具的《股份变动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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