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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7-12-19 20:04:31 发布机构:福安药业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94 证券简称:福安药业 公告编号:2017-07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部分高管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从2017年11月25日起至2018年5月24日止),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 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冯静女士《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截止2017年12月18日,冯静女士的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已经实 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2、股份减持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 冯静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18日 5.85 121,600 0.01%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 (%) (%) 冯静 流通股 486,699 0.04 365,099 0.0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冯静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冯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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