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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康生物: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2 20:02:43 发布机构:美康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7-086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日15:00至2017年12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5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227,935,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694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227,588,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5.594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346,5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99%。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1.01 选举邹炳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邹炳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邹继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邹继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卓红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卓红叶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2.01选举Aimin Yan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Aimin Yan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2.02选举李成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李成艾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以下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3.01选举吴立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吴立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贾江花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股份数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 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贾江花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7,93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7,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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