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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畅通讯: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12-22 20:02:44 发布机构:会畅通讯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7-106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7日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年12月22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黄元元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HUANG YUANGE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17年12月22日 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HUANG YUANGE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2017年12月22日 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董事黄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员:HUANG YUANGENG、NICHOLAS SHAO、申嫦娥 召集人:申嫦娥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员:HUANG YUANGENG、NICHOLAS SHAO、申嫦娥 召集人:HUANG YUANGENG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员:HUANG YUANGENG、NICHOLAS SHAO、申嫦娥 召集人:NICHOLAS SHAO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闫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闫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闫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沈国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拟聘任沈国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之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路路女士,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1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3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HUANGYUANGENG先生:美国国籍,1957年2月生,博士学位。曾任美国IBM 奥斯丁软件中心项目经理,北京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Santera 中国区首席代表、美国SanCom Technology Inc.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会畅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HUANGYUANGENG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女士系直系亲属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100,000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元元女士:中国国籍,1949年12月生,本科学历。1975年至1982年, 在江西省药物研究所工作,1982年至1989年于江西省药物检验所工作,1989 年至2005年任江西省科委副研究员,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会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元元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上海会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0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38,782,800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路路女士:中国国籍,1974年3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卫康光学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嘉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上海德丰信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上海会畅通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路路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50,000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路路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闫斌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10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事务 所审计经理,联众世界财务总监,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263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闫斌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50,000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国良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9月生,本科学历。2009年2月至2013 年5月就职于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市办助理、2013年6月 至2014年1月就职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2014 年2月至2017年3月就职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主管、2017年 3月至今担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国良先生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国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招商局广场南楼17楼 邮编:200041 联系电话:021-61321868转1872 传 真:021-61321869 邮 箱:BDoffice@bizconf.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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