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2-25 19:01:28
发布机构:科信技术
我要纠错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信技术
股票代码:300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35F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35F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信技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
第三节 持股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珠峰基石、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公司、科信技术 指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融中心35F
注册资本:141,81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张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80078743W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7日
合伙期限:2011年7月27日至 2018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主要负责人信息
1、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乌鲁木齐凤凰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路21号4楼34号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乌鲁木齐昆仑基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委派代表:张维
成立日期:2011年6月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576210000Y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直接融资相关的咨询服务。
2、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任职情况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留权
张维 男 委派代表 中国 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序 上市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上市地点 持股数量 占总股
号 (股) 本比例
1 丝路视觉科技股 300556 丝路视觉 深圳证券交易所 7,994,150 7.19%
份有限公司
2 昆山科森科技股 603626 科森科技 上海证券交易所 17,360,000 5.89%
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科信技术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 5.00%的股份。公司于
2017年11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信
息披露义务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的9,6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0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
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科信技术股票的可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珠峰基石于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科信技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600,000股,占
科信技术总股本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现总股本
(元/股) (股) 比例(%)
2017年12月18日 21.25 327,000 0.2044
集中竞价 2017年12月19日 21.12 411,000 0.2569
珠峰基石 交易 2017年12月20日 20.76 313,000 0.1956
2017年12月21日 21.17 305,000 0.1906
2017年12月22日 22.70 244,000 0.1525
合计 - - 1,600,000 1.0000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600,000股,占科信
技术总股本的 6.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8,000,000股,占科信技术总股本的5.0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9,600,000 6.0000 1,600,000 1.0000 8,000,000 5.0000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计算依据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上述已披露的股份减持事项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吴坚志
联系电话:0755-29893456-8852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家社区高新科技园汇业路南科信小区第1栋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上市公司所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
上市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在地 家社区高新科技园汇业路南科
信小区第1栋
股票简称 科信技术 股票代码 300565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信息披露义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诺德金
名称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融中心35F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有无一致行有□ 无√
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 否√ 务人是否为是□ 否√
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数量:9,600,000股
比例 持股比例:6.0000%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1,600,00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减少1.0000%
变动后持股数量:8,000,000
变动后比例:5.0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 是□ 否□ 不排除√
月内继续减持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 否√(备注: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股份减持事项外,信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未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是□ 否□ 不适用√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珠峰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张维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