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399:新华龙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2-25 22:20:03
发布机构:新华龙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新华龙 公告编号:2017-120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锦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山路一段50
号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7,849,38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6.4195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云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吴壮志、陈乐波、戴建君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张韬先生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761,384 99.9555 88,000 0.044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761,384 99.9555 88,000 0.0445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第二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761,384 99.9555 88,000 0.0445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761,384 99.9555 88,000 0.0445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761,384 99.9555 88,000 0.0445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97,614,254 99.8811 235,130 0.1189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1 920,130 91.2709 88,000 8.7291 0 0.0000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关于《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二期限制性股
2 920,130 91.2709 88,000 8.7291 0 0.0000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3 办理2017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920,130 91.2709 88,000 8.7291 0 0.0000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
4 920,130 91.2709 88,000 8.7291 0 0.0000
员的议案
5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920,130 91.2709 88,000 8.7291 0 0.0000
6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73,000 76.6766 235,130 23.3234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鹤、孙庆勇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锦州新华龙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