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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林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12-26 08:12:55 发布机构:木林森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7-13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第三 年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清焕回避表决,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 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8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与参股公司开发晶照 明(厦门)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采购金额预计为70,000万元,关联销售金额预 计为150,000万元;与参股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采购金额 预计为150,000万元。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截止2017年11月30日 本年度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 开发晶照明(厦 采购材料、商品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 70,000 27564.23 材料、商品 门)有限公司 共同约定 向关联人采购 淮安澳洋顺昌光 采购材料、商品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 150,000 66025.17 材料、商品 电技术有限公司 共同约定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截止2017年11月30日 本年度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开发晶照明(厦 销售商品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 150,000 60546.20 商品 门)有限公司 共同约定 二、 关联人介绍与关联关系 (一)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顺昌”)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08月02日 注册资本:12976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锴 住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新区景秀路6号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室内外照明用灯具及装置生产、销售、安装、维修;电子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生产制造项目需取得环保部门批准意见后方可建设、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9月30日,澳洋顺昌总资产为160,324.66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118,537.39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400.15万元,净利润为16993.1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担任澳洋顺昌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定,澳洋顺昌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澳洋顺昌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晶”)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开发晶照明(厦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4月18日 注册资本18765.1983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谭文�k 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星路101、103、105、107、109、111、 113、115号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照明灯具制造。 截止2017年9月30日,开发晶总资产为381,348.08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44,045.55万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66,964.61万元,净利润为-2,382.6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担任开发晶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定,开发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开发晶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公司按市场价格优先采购澳洋顺昌生产的LED芯片,澳洋顺昌生产的LED芯片按市场价格优先供应公司。 2、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向LED产业链上游延伸,完成了全产业链的布局,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同时通过开发晶与美国Bridgelux在专利技术及市场上合作,使公司的相关产品能够有效的打通国外的专利壁垒,为公司产品走向国际化铺设道路,这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更好的价值回报。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完善全产业链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对提升公司的品牌效应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稳定公司的原材料供应渠道,有效地提高公司的收益,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等方面产生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向LED产业链上游延伸,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全产业链的布局规划,对公司未来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为股东创造更好的价值回报。 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了解了2017年关联交易的实际发 生情况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2017年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公 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认为公司2018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和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交易方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 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上述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且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备查文件: 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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