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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泊尔: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7-12-27 19:34:54 发布机构:苏泊尔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根据公司2017年12 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已于近日办理完成《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17年10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初步核实。 3、2017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17年11月16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17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6、2017年1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7年12月4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和数量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181人,首次授予股份数量387.4万股,公司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万股) 票比例 比例 苏明瑞 总经理 26 6.711% 0.032% 徐波 财务总监 16 4.130% 0.019% 叶继德 副总经理兼董秘 7 1.807% 0.009% 其他激励人员(178人) 338.4 87.352% 0.412% 合计 387.4 100% 0.472% 5、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完全一致。 6、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在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1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2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4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解除限售考核指标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A: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期,考核期自2017年起至2020年止;考核期内,公司 每个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8%; B: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的完成率,确定激励对象在各解除限售期可获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X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收入,Y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营业利润): 考核期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内销收入指标(权重50%) 预设最大值(A) 9237 10258 11332 12501 最大值累计(L1) 9237 19495 30827 43328 预设最小值(B) 8837 9747 10795 11917 当X≥A 100.00% 内销收入完成率 当A>X≥B 50%+(X-B)/(A-B)*50% 当X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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