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色股份: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泵业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12-28 13:00:01
发布机构:中色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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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7-07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中色泵业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最高担保额人民币13,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其累计担保数额约人民币11,447万元。
●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无
●是否有反担保:是
●是否关联交易:否
●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12月26日,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
公司或中色股份)与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称:国新融资、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中色泵业)向国新融资申请融资人民币13,000万元提供担保。
2017年12月26日,中色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2票弃权(董事韩又鸿、冯立民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中国
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向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人民币13,000万
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色泵业向国新融资申请融资人民币13,000万元,期限四
年,年融资租赁费率3.75%,同时国新租赁按照年化1.65%收取租赁服务费,期
初一次性收取,总融资费率 5.40%。该笔融资将以售后回租的融资模式进行,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色泵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泵业 90.86%的股权。中色泵业
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沈阳)泵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六号街9号
法定代表人:王宏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壹仟陆佰玖拾陆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叁亿壹仟陆佰玖拾陆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1月7日
经营范围:泵及相关产品设计、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与服务;机电设备及零部件设计、制造及加工;泵类相关工程咨询、承包、经营与服务;机电设备、原材料及制品销售;机电设备(不含电力设施)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色泵业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6年度(经审计) 2017年1-9月(未审计)
资产总额 91,414.32 87,394.89
负债总额 59,010.00 56,774.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4,500.00 15,8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5,634.85 43,667.24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包括担保、抵押、 0 0
诉讼与仲裁事项)
净资产 32,404.31 30,620.81
营业收入 21,197.66 12,785.34
利润总额 -5,932.09 -1,868.52
净利润 -5,632.48 -1,796.59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范围: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为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
3、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如有变更,则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确认该等变更无须另行征得保证人同意。
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要求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同意的承租人应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合同解除,则保证期间为因主合同解除而另行确定的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3,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为解决中色泵业资金缺口问题,公司为其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保证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中色泵业资产质量良好,作为隔膜泵领域的龙头企业,有较好发展前景,具有较好的偿还贷款的能力。
被担保人中色泵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中色泵业90.86%的股权。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国有色集团)持有中色泵业5.35%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中国有色集团需按照持股比例为中色泵业的融资提供担保或反担保,中国有色集团同意按其在中色泵业的持股比例为公司对中色泵业在国新融资申请融资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95.5万元,反担保期限与公司对中色泵业提供担保期限一致。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有色(沈阳)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称:沈冶机械)持有中色泵业3.79%的股权,公司持有沈冶机械67.04%股权,沈冶机械不为其提供任何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支持中色泵业的发展,中色泵业的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本次担保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没有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本次交易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中色泵业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是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不包括本次担保的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96,529.37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净资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
币508,762.01万元)的18.97%。上述人民币96,529.37万元的对外担保均为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