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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美集团: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2018-01-03 21:54:35 发布机构:浩宁达 我要纠错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01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月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桥机器厂”)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主要内容如下:汉桥机器厂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经营业绩增长和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前提下,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7股。 汉桥机器厂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 成票。 公司董事会接到汉桥机器厂提交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 公司董事会成员(占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总数的1/2以上)进行了讨论,参与董 事一致认为:控股股东汉桥机器厂提交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并符合目前公司的发展状况,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股本转增后将有力地推动公司未来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参与讨论的董事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相关议案时投赞成票。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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