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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关于调增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18-01-05 18:52:25 发布机构:茂化实华 我要纠错
1 证券代码: 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 2018-00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 2017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确保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必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调增 2017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分别于2017年3月26日、 4 月18日分别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3月28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茂名石化实 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以及4月19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7)。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需调增 2017 年 2 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原 审批的额度为35000万元, 调增为38000万元,增加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万元; 2、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销售商品原审批的额度为120000万元, 调增为150000万元,增加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万元; 3、公司2017年度新增接受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劳务200万元, 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200万元; 4、 公司2017年度新增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采购丙烯原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万元。 新增事项涉及的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是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公司,均与公司第二 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属中国石化集团 下属公司。 公司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项和(五)的规定,认定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 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和中 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发生的交易 3 应认定为关联交易,并据此予以新增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 上述四项合计调增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34200 万 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1 条第(二) 项和第(三)项的规定,需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法律程序。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关志鹏、杨越已 回避表决。 2.增加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名称: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 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 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 化分公司, 其中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是新增关联 人。 3.本次调增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作如下调增: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增前后的金额: 关联 交易 类别 关联人 调增前预计 金额( 万元) 调增后预计 金额( 万元) 本次新增 金额( 万元) 调增原因 2017年1-11月 实际发生金额 ( 万元) 向关 联人 采购 商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158,538.19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 南分公司 20,000.00 20,000.00 17,370.22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35,000.00 38,000.00 3,000.00 相关业务 量增加 35,925.99 4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茂 名石油分公司 10,000.00 10,000.00 - 5,655.06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 - 中石化化销(香港)新加坡公司 12,000.00 12,000.00 - 8,584.37 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 司 1,000.00 1,000.00 新增业务 997.40 小计 280,000.00 284,000.00 4,000.00 227,071.23 向关 联人 采购 动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20,000.00 20,000.00 - 9,860.70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300.00 300.00 - 114.80 小计 20,300.00 20,300.00 - 9,975.50 向关 联人 销售 商品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 24,738.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5,000.00 5,000.00 - 9.14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100.00 100.00 - 10.31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 南分公司 120,000.00 150,000.00 30,000.00 相关业务 量增加 134,722.23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茂名 分公司 100.00 100.00 - - 茂名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 2.28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5 1,000.00 1,000.00 - - 小计 176,700.00 206,700.00 30,000.00 159,482.08 向关 联人 提供 劳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2,000.00 2,000.00 - 895.23 小计 2,000.00 2,000.00 - 895.23 接受 关联 人提 供的 劳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500.00 500.00 - 98.42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200.00 200.00 新增业务 小计 500.00 700.00 200.00 98.42 接受 关联 人提 供的 资产 租赁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1,000.00 1,000.00 - 140.6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300.00 300.00 29.67 小计 1,300.00 1,300.00 170.28 合 计 480,800.00 515,000.00 34,200.00 397,692.73 4.审议程序:本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018年1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批 准《关于调增公司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 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关志鹏、杨越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 6 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增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1)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伟庆 注册资本: 10亿元 主营业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沥青及其他石油 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 证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25层 ( 2)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注册资本: 27300万港元( 3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 芳烃、烯烃、合纤原料、聚合物等石化产品进 出口 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25层 ( 3)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负责人:宋力航 主营业务:批发:化工产品(甲醇及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 批发危险化学品(无储存设施); 2( 1)、 2( 3)、 3( 1)、 3( 2)、 3( 3)、 4( 1)、 4( 2)、 5( 1)、 5( 2)、 6( 1)、 8( 1)、 8( 2)、 7 8( 3)(详见附页,剧毒品、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除外,《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4月26日));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A塔10层-15层 ( 4)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负责人: 尹兆林 主营业务:石油炼制、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 (指本公司原料及产品的铁路专线调运、港口装卸、管道输送、 中转);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 住所: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8号楼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等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6年修 订)》第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即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 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同被中国石化集团所控制, 均属于国有特大型工业企业,其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 良好,且历年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无不良履约纪录,未形成坏 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与该等交易对手进行的日 8 常关联交易(包括本次额度调增)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该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或协议定价,且协议定价水平均未 高于协议定价项目的市场水平,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也遵循市场 惯例,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 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在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方面的实际情 况,不涉及定价或定价公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均系在采购和销售协议约定的产品、规格、质量、 指标和定价的基础上,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或销售量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及其额度调增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并说明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 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包括相关全资子公司) 2017 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是日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的必需。 2.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收款)条件的合理性等 方面分析关联交易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或协议定 价,且协议定价水平均未高于协议定价项目的市场水平,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款符合交易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 9 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 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原料采购依赖第二大股东中 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业务性质 和历史原因形成,未来可预见的期限内,该等依赖程度不会减弱。 但公司将进一步拓宽原料采购渠道,加大原料外购量,以逐步降 低原料采购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同时公司将加强与关联方的沟 通协商,争取合理和稳定的价格水平,以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水 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该事项已取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将《关于调增公 司 2017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度调 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以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 目的,是日常生产经营的必需。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10 规则、通知、指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 调增 2017 年度上述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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