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化实华:关于调增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18-01-05 18:52:25
发布机构:茂化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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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 2018-00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增 2017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确保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的必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调增 2017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分别于2017年3月26日、 4
月18日分别经公司九届十次董事会、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3月28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3)、《茂名石化实
华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7)以及4月19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
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7)。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需调增 2017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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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部分关联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采购商品原
审批的额度为35000万元, 调增为38000万元,增加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万元;
2、公司2017年度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销售商品原审批的额度为120000万元, 调增为150000万元,增加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0000万元;
3、公司2017年度新增接受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
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劳务200万元, 增加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200万元;
4、 公司2017年度新增向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采购丙烯原料,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000万元。
新增事项涉及的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是中国
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公司,均与公司第二
大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同属中国石化集团
下属公司。
公司董事会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四)项和(五)的规定,认定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
有限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
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和中
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发生的交易
3
应认定为关联交易,并据此予以新增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事
项。
上述四项合计调增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34200 万
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1 条第(二)
项和第(三)项的规定,需重新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的法律程序。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关志鹏、杨越已
回避表决。
2.增加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名称: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
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
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
化分公司, 其中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是新增关联
人。
3.本次调增关联交易事项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
度作如下调增: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调增前后的金额:
关联
交易
类别
关联人
调增前预计
金额( 万元)
调增后预计
金额( 万元)
本次新增
金额( 万元)
调增原因
2017年1-11月
实际发生金额
( 万元)
向关
联人
采购
商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158,538.19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
南分公司
20,000.00
20,000.00
17,370.22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35,000.00
38,000.00
3,000.00
相关业务
量增加
35,925.99
4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茂
名石油分公司
10,000.00
10,000.00
-
5,655.06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3,000.00
3,000.00
-
-
中石化化销(香港)新加坡公司
12,000.00
12,000.00
-
8,584.37
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
司
1,000.00
1,000.00
新增业务
997.40
小计
280,000.00
284,000.00
4,000.00
227,071.23
向关
联人
采购
动力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20,000.00
20,000.00
-
9,860.70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300.00
300.00
-
114.80
小计
20,300.00
20,300.00
-
9,975.50
向关
联人
销售
商品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50,000.00
50,000.00
-
24,738.1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5,000.00
5,000.00
-
9.14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100.00
100.00
-
10.31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
南分公司
120,000.00
150,000.00
30,000.00
相关业务
量增加
134,722.23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茂名
分公司
100.00
100.00
-
-
茂名石化巴斯夫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
2.28
中石化国际事业华南有限公司
5
1,000.00 1,000.00 - -
小计
176,700.00
206,700.00
30,000.00
159,482.08
向关
联人
提供
劳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2,000.00
2,000.00
-
895.23
小计
2,000.00
2,000.00
-
895.23
接受
关联
人提
供的
劳务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500.00
500.00
-
98.42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200.00 200.00
新增业务
小计 500.00 700.00 200.00 98.42
接受
关联
人提
供的
资产
租赁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
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1,000.00
1,000.00
-
140.6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
名分公司
300.00
300.00
29.67
小计
1,300.00
1,300.00
170.28
合 计
480,800.00
515,000.00
34,200.00
397,692.73
4.审议程序:本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
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018年1月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已审议批
准《关于调增公司2017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
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关志鹏、杨越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股
6
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
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增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 1)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伟庆
注册资本: 10亿元
主营业务: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沥青及其他石油
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详见许可证) [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
证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25层
( 2)中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
注册资本: 27300万港元( 3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 芳烃、烯烃、合纤原料、聚合物等石化产品进
出口
住所:香港湾仔港湾道1号会展广场办公大楼25层
( 3)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负责人:宋力航
主营业务:批发:化工产品(甲醇及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
批发危险化学品(无储存设施); 2( 1)、 2( 3)、 3( 1)、 3( 2)、
3( 3)、 4( 1)、 4( 2)、 5( 1)、 5( 2)、 6( 1)、 8( 1)、 8( 2)、
7
8( 3)(详见附页,剧毒品、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除外,《危险化
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4月26日));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投资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A塔10层-15层
( 4)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负责人: 尹兆林
主营业务:石油炼制、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服务
(指本公司原料及产品的铁路专线调运、港口装卸、管道输送、
中转);技术开发、 技术服务。
住所:茂名市双山四路9号大院8号楼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等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6年修
订)》第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即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3.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石化炼油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香港)有限
公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
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同被中国石化集团所控制,
均属于国有特大型工业企业,其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
良好,且历年与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无不良履约纪录,未形成坏
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度与该等交易对手进行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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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关联交易(包括本次额度调增)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该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或协议定价,且协议定价水平均未
高于协议定价项目的市场水平,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也遵循市场
惯例,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
次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在关联方采购和销售方面的实际情
况,不涉及定价或定价公式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均系在采购和销售协议约定的产品、规格、质量、
指标和定价的基础上,按实际发生的采购量或销售量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及其额度调增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并说明选择与关联人(而非市场其他
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包括相关全资子公司) 2017 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是日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也是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的必需。
2.从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付款(收款)条件的合理性等
方面分析关联交易有无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执行市场价或协议定
价,且协议定价水平均未高于协议定价项目的市场水平,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付款(收款)条款符合交易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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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是否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及依赖程
度,相关解决措施等。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主营业务原料采购依赖第二大股东中
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系公司业务性质
和历史原因形成,未来可预见的期限内,该等依赖程度不会减弱。
但公司将进一步拓宽原料采购渠道,加大原料外购量,以逐步降
低原料采购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同时公司将加强与关联方的沟
通协商,争取合理和稳定的价格水平,以保证公司合理的利润水
平。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该事项已取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作为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将《关于调增公
司 2017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17 年度调
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以确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为
目的,是日常生产经营的必需。本次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10
规则、通知、指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
调增 2017 年度上述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意见。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