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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寓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18-01-12 17:12:42 发布机构:嘉寓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18-004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股份”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寓集团”)通知,基于对嘉寓股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其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决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了《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2)。2018年1月11日公司接到嘉寓集团决定完成本次增持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首次增持公司股票披露情况 2017年12月28日、29日,嘉寓集团增持公司14,300,000股股份,平均价格6.41元,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9951%。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创业板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17-122号公告。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18 年1 月11日,公司收到嘉寓集团完成本次增持的通知。增持计划实施 情况如下: 1、嘉寓集团除于2017年12月28日、29日首次增持公司股票外,没有再增持公司股票。 2、嘉寓集团的增持股票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前,嘉寓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84,297,706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9.6643%。本次增持后,嘉寓集团持有公司298,597,70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6594%。 五、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七、控股股东嘉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八、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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