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大感光: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8-01-12 17:38:28
发布机构:容大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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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1月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62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6,48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507.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72.36万元。已于2016年12月13日存入本公司在工商银行IPO专户4000092829100341967银行账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71208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5,340,631.45元(包含银行利
息)。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5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15,340,631.45元。
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银行账户 专户内资金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 募集资金专户 4000092829100341967 9,574,149.86
横岗支行
平安银行深圳创 募集资金专户 15000042295048 5,766,481.59
业路支行
合计 15,340,631.45
3、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6年12月28日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1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容大感光科技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业路支行、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经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含)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实施程序
该项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购买的理财产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事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8、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购买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短期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2018年1月1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3、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投资风险可控,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容大感光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