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眼镜: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新后)
2018-01-12 17:56:56
发布机构:博士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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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 公告编号:2018-001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 12月 25
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
知内容详见 2017年 12月 26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77)。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8年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与福中路交界荣超经贸中心206公
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LOUISA FAN女士
董事长ALEXANDERLIU先生因家中有事而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LOUISA FAN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9人,代表股份
48,46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875%。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03,80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5%。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48,466,3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875%。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ALEXANDER LIU先生、LOUISA FAN女士、刘开跃先生、杨秋女士、刘之明先生、廖素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选举ALEXANDER LIU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2选举LOUISA FAN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3选举刘开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4选举杨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5选举刘之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1.06选举廖素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曾骏文先生、王扬女士、单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1选举曾骏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王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单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戴珏如女士、曹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戴珏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3.02选举曹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48,46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3,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丹、王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