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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32:金鹰股份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2018-01-16 19:22:12 发布机构:金鹰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18-001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及的金额:人民币8,664,050元及本案诉讼费用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尚未审理,公司目前暂时无 法判断是否对本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7)浙02民初1445号】及相关诉讼资料,为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因技术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提出起诉,本案将于2018年4月13日开庭审理。 二、本案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本公司赔偿阿尔特8,664,050元; 2、判令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事实与理由 北京阿尔特曾与公司于2015年9月2日签订“B级电动车动力总成平台项目”技术开发合同,但未能签署与该技术开发合同紧密相连、必须的《技术协议书》,以及项目合作其他重要事项未能达成一致等问题,双方未能进入合作。 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公告《关于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详见临2016-009),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上述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 五、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不能判断对本公司的影响。公司将依法依规,在积极应诉的同时,拟进行反诉,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7)浙02民初1445号】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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