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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30:天通股份关于转让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018-01-16 19:22:13 发布机构:天通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2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转让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立夫”)22.82%、计1,020万元股权,转让价格为协议价,即人民币2,242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金额属于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7年7月11日,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天通股份”)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立夫”或“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投资协议》”),约定由本公司分两次(第二次的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方)对时代立夫进行投资。第一次约定(已全部完成):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对时代立夫单向增资人民币1,000万元,对应时代立夫出资额669万元,剩余331万元转为时代立夫的资本公积,并合计以1,242万元受让易兴旺、樊建军持有的时代立夫合计出资额831万元。上述增资及股权受让,公司合计出资2242万元持有时代立夫33.56%、计1500万元股权。第二次约定(尚未实施):于2018年1月31日前由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方合计以3,173万元受让李长俊、易兴旺、徐磊所持有的时代立夫44.89%、计2,006 万元股权。详见2017年7月12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7-043)。 2018年1月16日,公司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 份”,股票代码:300054)签署了《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协商,公司将持有的时代立夫22.82%、计1,020万元股权以2,24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鼎龙股份。本次转让后,公司持有时代立夫的股权由33.56%变更为10.74%。 同时,公司决定放弃对时代立夫的第二次股权受让行为,由鼎龙股份作为本公司的指定方来实施原《股权投资协议》中第二次股权转让行为,并于2018年1月16日与鼎龙股份及原《股权投资协议》中第二次股权转让的股东方李长俊、易兴旺、徐磊签署了《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同意李长俊、易兴旺、徐磊分别将其持有的时代立夫出资额人民币1,510.50万元、306.50万元、259万元(合计2,076万元,占时代立夫注册资本的46.46%)转让给鼎龙股份。 2、本次股权转让权限在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注册资本:961,016,002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材料、半导体及光电材料、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业务及服务;云打印及数字快印、服务(不含印刷);新材料、软件及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专利转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朱双全、朱顺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9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未经审计 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298,759.99 397,465.51 负债总额 52,457.91 33,968.6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30,063.79 346,632.47 2016年度 2017年1-9月 营业收入 130,633.21 124,59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24,010.18 22,722.09 鼎龙股份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金柱 注册资本:4,4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物联网产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半导体新材料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集成电路、LED 及玻璃精 密抛光耗材的研发、制造、销售;机电设备及零配件、集成电路耗材的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 成立时间:2012年12月10日 2、时代立夫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12月31日 2017年11月30日 主要财务指标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未经审计 殊普通合伙)审计 资产总额 2,438.81 3,257.58 负债总额 173.03 677.91 净资产 2,265.78 2,579.67 2016年度 2017年1-11月 营业收入 159.94 383.36 净利润 -62.26 -342.98 3、时代立夫最近12个月内的增资、减资或及相关评估情况 时代立夫最近12个月内发生过1次增资,不存在减资情形,具体如下: 2017年7月11日,公司与时代立夫及其全体股东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 公司以货币方式对时代立夫单向增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对应时代立夫出资额 669万元(占增资后时代立夫注册资本的14.97%),剩余331万元转为时代立夫 的资本公积;同时本公司分别以588万元、654万元(合计1,242万元)受让易 兴旺、樊建军持有的时代立夫出资额人民币393.5万元、437.5万元(合计出资 额为人民币831万元,占增资后时代立夫注册资本的18.59%)。上述增资、股权 受让完成后,时代立夫的注册资本将由3,800万元增加至4,469万元,本公司将 持有时代立夫33.56%的股权,成为时代立夫的第二大股东。 上述交易价格为在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7年4月30日为 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项目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7]第 1239号)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的结果。详见2017年7月12日的公司公告。 4、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持有时代立夫的股权由 33.56%减少至 10.74%,其交易前后时代立夫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前 交易后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天通控股股份有 货币 1,500.00 33.56% 480.00 10.74% 限公司 知识产权 525.00 11.75% 525.00 11.75% 张莉娟 货币 8.00 0.18% 8.00 0.18% 知识产权 350.00 7.83% 350.00 7.83% 张维英 货币 10.00 0.22% 10.00 0.22% 知识产权 70.00 1.57% 70.00 1.57% 徐磊 货币 189.00 4.23% 189.00 4.23% 知识产权 105.00 2.35% 105.00 2.35% 李长俊 货币 1,405.50 31.45% 1,405.50 31.45% 易兴旺 货币 306.50 6.86 306.50 6.86% 湖北鼎龙控股股 货币 - - 1,020.00 22.82% 份有限公司 合计 4,469.00 100.00% 4,469.00 100.00% 5、鼎龙股份作为公司原《股权投资协议》中第二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完成《补充协议》之交易后时代立夫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知识产权 175.00 3.92%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2,921.00 65.36%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480.00 10.74% 知识产权 525.00 11.75% 张莉娟 货币 8.00 0.18% 知识产权 350.00 7.83% 张维英 货币 10.00 0.22% 合计 4,469.00 100.00% 6、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7、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均已同意放弃了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甲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 1、交易内容:乙方同意将持有的时代立夫出资额人民币1,020万元、占时 代立夫注册资本的22.82%转让给甲方。 2、定价情况:协议价。 3、交易金额:人民币2,242万元。 4、支付方式:甲方于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乙方支付51%股权转让价款(即首期款,为 1,143.42万元人民币);并于2018 年1月31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49%股权转让价款(即尾款,为1,098.58万元人 民币)。 5、股权交割日:股权交割日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即甲方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开始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时代立夫的股东权益(包括本合同生效前的未分配滚存利润等)。时代立夫的滚存利润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享有。 6、工商变更登记:乙方及时代立夫应在甲方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的15个 工作日内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且争取在上述十五(15)个工作日期限内取得企业变更通知书及更新后的营业执照(变更事项为本次股份转让)。 8、协议生效条件:经各方签章,自时代立夫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鼎龙股份根据2017年7月之《股权投资协议》中所指的其他受让人的名义,受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鼎龙股份对股权投资协议内容充分知悉并认可,并愿据此作为天通股份的指定受让方签订本次转让项下的股权转让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等一系列文件。 2、本次协议转让方及其他股东均对本次协议转让的所有转让内容,包括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权数、价格等全部内容完全知悉并认可,同意放弃各自所有的优先受让权,并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3、至本次股权转让前,如果徐磊、李长俊、易兴旺、张莉娟、张维英、天通股份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过往签署过鼎龙股份本次收购时代立夫69.28%股权之外的任何对赌协议(对赌协议涉及时代立夫股权;无论鼎龙股份是否知悉),且该等对赌协议约定任何原股东回购条款的,则在回购情形触发时,该等回购权利由鼎龙股份行使,鼎龙股份有权按照本次股权转让的估值优先收购或者收回相应部分时代立夫股权。同时,在本次鼎龙股份作为受让方的股权转让之协议和补充协议签署之前,天通股份如存在与时代立夫或其原股东方签署的协议、合同、约定等,天通股份承诺已全部披露给鼎龙股份。 4、人员安排:改选董事会,新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鼎龙股份提名 3名,天通股份提名1名,剩余股东提名1名;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鼎龙股 份提名的董事担任;鼎龙股份有权委派一名财务负责人。 5、天通股份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股权(出资额480万元,占目标公司注 册资本的 10.74%股权)退出的承诺:天通股份有随时要求鼎龙股份收购天通股 份所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股权的权利,当天通股份在提出股权退出交易时,鼎龙股份有义务在30日内经内部审议程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付款受让天通股份持有的目标公司剩余股权。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后,时代立夫董事会人员将进行调整,董事会由3名调整至5 名董事组成,其中本公司提名1名,董事长由鼎龙股份提名的董事担任,故公司 原委派的监事会主席段金柱先生将不再担任时代立夫董事长职务;公司原委派的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郑晓彬先生将不再担任时代立夫监事职务。 六、本次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制定了“电子材料+专用装备”的发展战略,并且明晰了粉体材料及专用装备、晶体材料及专用装备未来两条发展主线。本次交易是公司审慎审视上述发展战略而做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集中精力做强做大现有主业,并通过公司之间的合作,进一步推动公司相关产品的发展,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使得投资收益最大化。本公司不存在为时代立夫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也不存在时代立夫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股权转让将对公司产生700万元左右的投资收益。七、备查文件 1、《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关于成都时代立夫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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