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19:宝钢股份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8-01-17 18:03:18
发布机构:宝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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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年1月16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6,682.82万股
近日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授予的议案》,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7年12月22日。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实施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和同意的意见。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7年12月22日
2.授予数量:16,682.82万股
3.授予人数:1,067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
位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技能等骨干人员。
4.授予价格:3.9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数 占公司股本
数量(万股) 比例(%) 总额比例(%)
诸骏生 执行董事 35.7 0.21% 0.0016%
储双杰 副总经理 33.3 0.20% 0.0015%
刘安 副总经理 33.3 0.20% 0.0015%
盛更红 副总经理 33.3 0.20% 0.0015%
王静 副总经理 33.3 0.20% 0.0015%
智西巍 副总经理 33.3 0.20% 0.0015%
吴琨宗 财务总监 33.3 0.20% 0.0015%
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 16,447.32 98.59% 0.7442%
技能骨干(1,060人)
合计 16,682.82 100% 0.7548%
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1.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多不超过72个月。
2.限制性股票自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
内,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 24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限售,每期解
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1/3、1/3和 1/3,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上
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安排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第一个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 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
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 1/3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25日
出具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00590号),验证截至2017年12月22日,公司指定账户已收到1,067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166,828,200股所缴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665,644,518元,其中计入股本166,828,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498,816,318元。
四、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授予的166,828,200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166,828,200股,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57,450 166,828,200 178,385,65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89,726,225 0 22,089,726,225
合计 22,101,283,675 166,828,200 22,268,111,875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 45,475.70 万元,
2018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总成本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6,682.82 45,475.70 29,249.15 11,590.39 4,636.16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7)第00590号)。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