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政通: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1-17 19:18:36
发布机构:数字政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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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8-007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
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1月23日。
2、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1名。
3、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03,600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0.07%。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
1、2016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数字政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数字政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2016年3月10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数字政
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数字政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3、2016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对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
的议案》。
4、2016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出,授予日为 2016年
11月10日,授予64名激励对象103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6元/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2017年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刘一、吴疆、杨波、韩锁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37元/股,回购总金额为2,436,950元。
6、2017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解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前述解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7年6月12日,公司办理完毕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登记工作,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6月14日。
7、2018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6.80万份,
回购价格10.37元/股;回购注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80万份,回购价格11.26元/
股。向符合解锁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解锁限制性股票303,600股。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要求,鉴于限制性股票首期激励对象冀晓东、李小龙、刘洋(身份证尾号4735)、杨二勇、翟伟西、方磊、刘洋(身份证尾号553X)、李成德、陈画梅、贺宇翔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应对上述10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根据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要求,鉴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董晓�D、刘吉�S、彭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应对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1.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二、董事会关于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
第一次解锁期为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锁数量为获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确定的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0日,公司授予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17年11月10日届满。
(二)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
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
规定的。
3、业绩考核目标: (1)公司201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以2015年净利润为基数,2016年净利润增长 利润为105,961,676.16 元,2016年扣除非
率不低于20%以上“净利润”、“净利润增长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35,292,879.5元,
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增长为27.68%,高于股权激励计划所设定的
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考核指标,满足行权条件。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
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期:2018年1月23日;
2、鉴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董晓�D、刘吉�S、彭哲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具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应对上述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合计1.8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61人; 3、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7%。第一个解
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本期获授的 第一个解锁期 剩余未解锁限 实际可上市流通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可解锁的限制 制性股票(股)的股份(股)
数量(股) 性股票数(股)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012,000 303,600 708,400 303,600
(61人)
合计(61人) 1,012,000 303,600 708,400 303,600
四、解锁前后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066,535 31.69% 150,762,935 35.5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73,560,370 68.31% 273,863,970 64.50%
三、股份总数 424,626,905 100% 424,626,905 100%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