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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新材: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1-23 17:56:48 发布机构:泰和新材 我要纠错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18-003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8 年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茂健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年1月19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 事9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 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万华节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节能”)、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投资公司”)、宁夏嘉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嘉诚公司”)三家公司共同签署《增资协议书》,用自有资金对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泰和”)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本次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增资后的总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认缴出资额 本次认缴 总认缴出资额 总认缴出资比 (万元) 出资方式 (万元) 例 泰和新材 24,250 货币方式 26,800 67% 宁东投资公司 7,450 货币方式 8,000 20% 万华节能 2,250 货币方式 4,000 10% 宁夏嘉诚公司 1,050 货币方式 1,200 3% 合计 35,000 -- 40,000 100% 决议公告 在表决时,关联董事孙茂健、宋西全、马千里、樊玮进行了回避。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针对本次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2018年1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 本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8年2月9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8年1月24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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