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兴: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8-01-23 21:51:17
发布机构:高新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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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98 证券简称:高新兴 公告编号:2018-010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1月2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
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15:00至2018年1月23日15:00期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开创大道 2819 号本公司七楼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刘双广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398,965,05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3.948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72,290,624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67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6,674,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5,845,248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3.05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9,170,81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8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6,674,43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697%。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733,9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21%;反对
23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7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14,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53%;反对2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8,707,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54%;反对
25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6%;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87,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811%;反对25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1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793,7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71%;反对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153,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3,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221%;反对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153,2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27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8,792,3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7%;反对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5%;弃权154,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672,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82%;反对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5%;弃权154,6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1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刘东栓律师、赵广群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