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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1-23 23:31:18 发布机构:智度投资 我要纠错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3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2018年1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51号(北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立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总股本965,710,782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所持(代表)股份648,737,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1772%。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69,608,2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6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79,129,4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8.549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所持(代表)股份42,169,2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67%;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04,8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0,364,4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1798%。 (2)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王冠律师和王凤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3人。表决情况如下: 1.01非独立董事赵立仁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赵立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非独立董事熊贵成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熊贵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非独立董事孙静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孙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2人。表决情况如下: 2.01独立董事段东辉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段东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独立董事余应敏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余应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应选人数2人。表决情况如下: 3.01监事肖欢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肖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监事石睿 表决结果: ①获得选举票数639,561,5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58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获得选举票数32,993,16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78.2398%; ②石睿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648,737,6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2,169,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 上通过,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 王凤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1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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