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
2018-01-31 18:46:48
发布机构:丰东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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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互联”或“公司”)于2018年1月3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东热技术”)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为控股孙公司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丰特”)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人民币6,000万元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涉及的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
名称:江苏丰东热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MA1NEL679B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开发区南翔西路333号
法定代表人:朱小军
注册资本:2.68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21日
营业期限:2017年02月2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热处理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金属零件的热处理加工;热处理设备的保修维修;热处理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房屋、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情况: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7年 9月 30 日,丰东热技术资产总额为
852,922,778.62元,负债总额为190,746,141.1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
债总额为171,050,075.15元),净资产为662,176,637.50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
收入90,097,298.54元,利润总额为18,264,400.21元,净利润为14,968,738.08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1、担保方: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10,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二
名称:盐城丰东特种炉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982743749506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盐城市大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平路7号
法定代表人:朱小军
注册资本: 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2年10月29日
营业期限:2002年10月29日至2026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工业炉、金属表面处理设备、除尘设备、通用设备及其配件的制造、维修和技术服务;金属制品表面处理;金属压力容器制造(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丰东热技术持股51%,韩志春持股40%,陈林持股3%,任华持
股2%,王群华持股2%,陈翔持股2%。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盐城丰特资产总额为29,224,007.48元,负债总额为
15,123,080.8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7,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5,123,080.84
元),净资产为14,100,926.64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60,596.82元,利润总
额为2,250,587.17元,净利润为2,057,107.79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7年9月30日,盐城丰特资产总额为31,524,549.13元,负债总额为
17,327,811.0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9,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7,327,811.02
元),净资产为14,196,738.11元,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0,624,079.55元,利
润总额为1,246,899.06元,净利润为1,095,811.4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担保方: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韩志春
2、担保金额:6,000万元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期限:2018年1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丰东热技术
截止本公告日,为丰东热技术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丰东热技术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协商后确定,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二)盐城丰特
1、担保事项:本公司为盐城丰特向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主债权:主合同下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盐城丰特享有的全部债权。
3、担保方式:公司及韩志春先生对主合同项下盐城丰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担保期限:盐城丰特履行债务期限届满(2018年12月31日)之日起二年。
5、担保范围:包括盐城丰特依据主合同与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6、担保金额: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四、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丰东热技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丰特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公司本次为丰东热技术及盐城丰特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有利于其获取资金,满足快速发展需求。盐城丰特的股东、总经理韩志春先生同时为本次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其他少数股东在盐城丰特担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职务,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经审慎研究,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本次担保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公
司拟为苏州方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在基金存续期的实缴出资额及预期投资收益承担差额补足义务,截至目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尚未实缴出资);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000万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2%。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